獎助金簡介
本獎助金對象為提供具有碩士學位者,取得博士學位之機會。
獎助名額
至多11名
活動性質
學習
計畫長度
12個月
申請截止
2020年8月1日
獎助學門
- 社會科學與教育
- 商科與應用社會科學
- 資訊、媒體與人文
- 藝術與文化
獎助項目
全額獎助
最多可提供2名,每名總額至多約美金45,000元
- 學費補助:每年最高美金30,000元 (學業表現若達標準可續約一年)
- 本人來回經濟艙機票(回程須在5年內完成學業並通知本會確認)及行李補助費新臺幣20,000元
- 生活費每月美金1,000元,共12個月 (學業表現若達標準可續約一年)
- 教育津貼每年美金3,000元 (學業表現若達標準可續約一年)
- IIE代為協助申請就讀單位(至多5間學校)
- 有機會獲得暑假3星期左右的學前訓練課程,IIE並提供食宿、書籍、機票等項目的補助
部分獎助
最多可提供6名,每名總額約美金27,000元
- 生活費每月美金2,000元,共12個月 (學業表現若達標準可續約一年)
- 教育津貼每年美金3,000元(學業表現若達標準可續約一年)
- IIE代為協助申請就讀單位(至多5間學校)
- 有機會獲得暑假3星期左右的學前訓練課程,IIE並提供食宿、書籍、機票等項目的補助
基本獎助
最多可提供3名
- 有機會升等成為「部分獎助」得主
- 教育津貼每年美金3,000元(學業表現若達標準可續約一年)
- IIE代為協助申請就讀單位(至多5間學校)
- 有機會獲得暑假3星期左右的學前訓練課程,IIE並提供食宿、書籍、機票等項目的補助
申請資格與獎助規定
下列人士 申請資格
- 申請期間(開始獎助的前一年,即2020年),必須實際居住在臺灣。
- 申請時已獲得碩士學位。
- 符合申請美國博士課程資格且在錄取後可直接赴美攻讀博士學位者。預計攻讀SJD者,申請時務必已具有美國LLM學位。
- 若收到面試通知,8月中(目前暫定2020年8月24日)須親至本會參加面試。
- 托福iBT成績95分或雅思IELTS (學術組) 7.0分以上,且是在2019年9月以後應考取得的成績。 請務必上傳 iBT/IELTS 的成績,成績未達標者,也請上傳成績。若考試成績未達標準但經評審同意授予獎項,IIE會提供優惠券抵扣重考托福、GRE、GMAT的費用 (不包含雅思)。
- GRE或GMAT之有效成績單。
- 須符合申請流程及注意事項 中「申請資格」及「簽證規定」。
下列人士 申請資格
- 目前在美國就讀者。
- 預計申請JD或LLM者。
- 曾獲傅爾布萊特學生獎助 (以簽證類別為準) 2次。
- 預計在美成為醫學院學生者。 若已具有醫學相關學位之申請者,可以申請本獎助金,但不可加入實習或住院醫師等計畫。
獎助規定
- 本獎助之期限為12個月,若學業表現達到標準,可續約12個月。 本獎助不能早於2021年8月1日開始,亦不能晚於2022年6月1日開始。
- 在同樣條件下,審查委員優先考慮在截止日期前繳齊所有成績報告者(包含英語測驗考試、成績單)。
- 執行獎助計畫期間,須繳交一份學術研究或文化體驗報告,並發表於本會電子期刊:研究與省思。
申請程序
1
2020年8月1日前在線上填妥申請表,並上傳相關文件檔。 欲了解更多申請資訊,請參閱:申請說明(PDF)
2
完成線上申請後,請將下列紙本文件於2020年8月1日前寄出給本會 (郵戳為憑)。
- 完整列印出已填好的線上申請資料(英文填寫,內含申請表、讀書計畫、自傳、英文履歷、托福/雅思(學術組)和GRE/ GMAT成績單、Writing Sample、預計在傅爾布萊特獎助期間使用之其他獎助證明、護照等資料)
- 中文履歷(即英文履歷的中文版本,包含手機號碼及紙本結果通知信之寄送地址,以利於之後寄送紙本的徵選結果)
- 3封英文推薦函(如推薦人已在線上填寫則可省略)
- 大學部及研究所的彌封英文成績單正本(包含交換學生部分。彌封指學校必須在封口處蓋章,證明此成績單為學校所發)
- 大學部及研究所的英文學位證明書正本。外國學歷須經外交部駐外館處文書驗證 (詳細辦法請參閱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頁)。 一經錄取,所有文件須轉寄給IIE,本會無法退還
收件地址為:
學術交流基金會
臺北市10043延平南路45號2樓
傅爾布萊特交換計畫(攻讀博士學位獎助金)
3
完成申請, 靜候通知!
常見問題
若口試前成績未達標準,仍可在8月1日前遞出申請表,評審會在口試後決定是否授獎並給予重考機會。
審查委員提出錄取建議名單給學術交流基金會董事會同時,學術交流基金會即會立刻通知被提名者參加8月底的文件修改工作坊,邀請專家提供文件修改方向,基金會承辦人員亦會詳細解釋IIE如何以學生名義向美國博士班提出申請,包括向美國學校爭取校內獎助學金。
受獎者簽證所需文件(DS-2019) 、簽證費用及申辦簽證的行政程序由學術交流基金會負責處理並負擔申請費用,接待單位不需核發DS-2019給受獎者。
受獎者眷屬之簽證規定、費用禮遇等,比照受獎者簽證辦理(眷屬係指非美籍之配偶及21歲以下之子女) 。
1) 獎助期間每年必須撰寫至少一篇研究結果或文化心得,上傳至本會線上學刊:研究與反思 (中英文不拘)
2) 獎助期限結束後,受獎者若需要向美國提出移民簽證、未婚夫(妻)簽證、工作簽證(H及L)或永久居留之申請,提出申請前須返台居住滿兩年,即所謂的「兩年返國居住條款」。惟在規定兩年期間,受獎者仍可申請觀光簽證、學生簽證、其他交換學人簽證等非移民/非工作簽證,赴美出席會議、旅遊或求學。一同赴美之J-2眷屬亦受「兩年返國居住條款」規範。
2020年8月1日——申請截止
2020年8月底——召開審查會議
2020年9月——審查會議將提名名單送交學術交流基金會董事會,審核通過後,學術交流基金會以書面通知申請者結果(提名與否)
2020年10月1日——學術交流基金會將錄取資校及名單轉送IIE,進行技術性審查,並將提名名單送交位於華府之傅爾布萊特外國獎學金委員會(FFSB),進行最終審查
2021年3月——傅爾布萊特外國獎學金委員會(FFSB)通知最終審查結果
2021年5月——行前說明會
2021年8-9月——獎助計畫開始執行
甄選程序
八月
8月中(目前暫定2020年8月24日)遴選委員會(包括學術界先進及本會董事會成員)擇優約請面試。 未能親至本會接受面試者,視同放棄。
九月
- 面試結束後,遴選委員會提報提名名單給董事會,由董事會確認名單。提名名單經董事會確認後,本會約於9月底以書面通知申請者是否獲得提名, 並將提名名單轉交美國傅爾布萊特外國獎學金委員會(FFSB)做最後審核。
- 被提名者須參加9月初的工作坊,了解後續申請程序及文件修改重點。
- 受獎人須具備以下兩項條件,方具有傅爾布萊特交換學人之身分:
- 通過美國傅爾布萊特外國獎學金委員會(FFSB)的最後審核。
- 候選人獲得美國學術研究機構的正式邀請,成為該單位的訪問學人
隔年二月
通常隔年2月本會會收到傅爾布萊特外國獎學金委員會(FFSB)通知獎助是否正式取得。本會一收到通知後,會以書面通知受獎者。
註:各項獎助學金得獎人均須以交換訪客簽證J-1赴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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