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美獎助金

傅爾布萊特—臺灣文化部藝文專業人才獎助計畫
Fulbright - Taiwan Ministry of Culture, Arts Professionals Program

獎助金簡介

為協助精進背景多元的臺灣藝文人才,原列於「傅爾布萊特專業人員及創作藝術家研習計畫」之文化部專類,經美國傅爾布萊特外國獎學金委員會(FFSB)核准,自2022學年度起升級為「傅爾布萊特—臺灣文化部藝文專業人才獎助計畫」之單一聯名計畫,並擴增甄選對象及獎助金額,期全面支持藝術家以外的藝文工作者精進專業知能,並與美國業界人士切磋交流。

獎助名額

3名

活動性質

研究

計畫長度

3個月

申請截止

2023年10月31日

獎助學門

  • 行政
  • 管理
  • 技術
  • 策展
  • 評論

獎助內容

每名學人可獲獎助項目及額度(獎助期限 3 個月):

  • 生活費固定總額美金 6,000 元
  • 研究津貼約美金 4,200 元
  • 美國台北來回機票 (上限新台幣 6 萬) 及行李津貼新台幣 2 萬
  • 有機會獲得國際教育協會協助申請訪問單位。該協會為美國國務院的委外單位,專責執行傅爾布萊特計畫
  • 傅爾布萊特受獎人必須了解公衛狀況、簽證作業、國際旅行,以及美國機構的運作狀態及政策都可能影響受獎人前往美國執行傅爾布萊特計畫的行程

申請資格與獎項規定

下列人士 符合 申請資格:

  1. 申請人須為設籍並居住在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公民,目前在公、私機構具一定資歷之現職人員。於上述獎助學門所指定專業領域從事全職工作 5 年以上 (不限同一任職單位),且表現優異者。
  2. 須由任職單位之最高行政主管推薦或許可,並提出相關證明 (請至下方「申請程序」第一點下載「申請說明」,填寫最後一頁的「最高行政主管同意函」,並上傳至申請系統的「Letter of Support from Home Institution」一欄)。若為獨立工作者,推薦人之一須為相關機構之行政主管(例如大學藝術系之系主任、美術館館長、歷史系系主任)。
  3. 具有相當英語能力。申請人若擬進入大學選修課程,必須具有托福成績 iBT 80或雅思IELTS(學術組)6.0以上;如需考察研究,亦需有英文能力證明(建議使用標準化測驗的成績,例如 iBT, IELTS, TOEIC, 或全民英檢等測驗)。
  4. 備有完成旅美計畫所需之經費(包括學費、旅費及生活費)。此項費用可由申請人之私人財力、原服務機構或訪問單位資助支付。請在申請時加以說明。
  5. 須符合申請流程及注意事項中「申請資格」及「簽證規定」

Applicants are Ineligible who

  1. 目前在美國教學、研究、就讀者。

  2. 過去兩年內曾持交換訪客簽證 J-1(學者類別)赴美者。

獎助規定

  1. 獎助期限 3 個月,但簽證可延長至12個月。不可早於2024年8月1日開始,不可晚於2025年8月31日結束。本獎助不可分階段使用。
  2. 獲獎者在獎助期間不得在美修讀學位。
  3. 執行獎助計畫期間,須繳交一份學術研究或文化體驗報告,並發表於本會電子期刊

申請程序

1

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線上申請, 欲了解更多申請資訊,請參閱申請說明(PDF)

2

完成線上申請後,請將下列紙本文件於2023年10月31日前寄出給本會 (郵戳為憑)

  • 完整列印出已填好的線上申請資料(英文填寫,內含申請表、研究計畫、參考書目、英文履歷、最高行政主管同意函、
    預計在傅爾布萊特獎助期間使用之其他獎助證明、護照等資料)
  • 中文履歷(即英文履歷的中文版本,包含手機號碼以方便申請過程中連絡補件,及寄送地址以利於之後寄送紙本的徵選結果)
  • 英文紙本推薦函3封(如推薦人已在線上填寫則可省略)

收件地址為:

學術交流基金會
100011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45號2樓
傅爾布萊特交換計畫(MOC)

3

完成申請, 靜候通知!

常見問答

申請人須為設籍並居住在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公民,目前在公、私機構具一定資歷之現職人員。且於上述獎助學門所指定專業領域從事全職工作5年以上 (不限同一任職單位),且表現優異者。

若研習計畫內容不包括修習正式課程,不需要繳交托福或雅思成績,可用其他可受公評的英文能力檢定成績或是外國學歷證明代替。

訪問單位的邀請函不是必要文件,但是若有提供,會對你的申請有加分作用。若在獎助開始的前半年尚未取得接待單位的邀請信,學術交流基金會會將受獎者的接待單位偏好名單轉給IIE,請求啟動分發工作。

受獎者簽證所需文件(DS-2019)、簽證費用及申辦簽證的行政程序由學術交流基金會負責處理並負擔申請費用,接待單位不需核發DS-2019。受獎者眷屬之簽證規定、費用禮遇等,比照受獎者簽證辦理(眷屬係指非美籍之配偶及21歲以下之子女)。

  • 返國後必須撰寫研究結果或文化心得,上傳至臺灣傅爾布萊特計畫線上學刊:研究與反思(中英文不拘)。
  • 獎助期限結束後,受獎者若需要向美國提出移民簽證、未婚夫(妻)簽證、工作簽證(H及L)或永久居留之申請,提出申請前須返臺居住滿兩年,即所謂的「兩年返國居住條款」。惟在規定兩年期間,受獎者仍可申請觀光簽證、學生簽證、其他交換學人簽證等非移民/非工作簽證,赴美出席會議、旅遊或求學。一同赴美之J-2眷屬亦受「兩年返國居住條款」規範。

請參考網站所刊登之獎助徵選報告

2023年10月31日——申請截止

2023年12月初——遴選委員會(包括學術界先進及本會董事會成員)於12月初審查資料並提報提名名單給董事會

2023年12月底——審查會議將提名名單送交學術交流基金會董事會,審核通過後,學術交流基金會以書面通知申請者結果(提名與否),並將提名名單送交位於華府之傅爾布萊特外國獎學金委員會(FFSB),進行最終審核。

2024年4月——FFSB通知最終審核結果

2024年5月——行前說明會

2024年8月——獎助計畫開始執行(時間彈性,但必須在2023年6月1日前開始,並在2023年8月31日前結束)

甄選程序

十二月

遴選委員會召開審查會議,並將提名名單給董事會,由董事會確認名單。提名名單經董事會確認後,本會約與12月底以書面通知申請者是否獲得提名,並將提名名單轉交FFSB做最終審核。

一月

本會將錄取資料轉交IIE,由IIE進行技術性審查,並將審查結果通報給FFSB。

受獎人須具備以下兩項條件,方具有傅爾布萊特交換學人之身分:

a. 通過FFSB的最終審核
b. 候選人獲得美國學術研究機構的正式邀請,成為該單位的訪問學人

隔年三月

通常隔年3月本會會收到FFSB通知獎助是否正式取得。本會一收到通知後,會以書面通知受獎者。

註:各項獎助學金得獎人均須以交換訪客簽證J-1赴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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